事隔十五年再做伤残鉴定有用吗

事隔十五年再做伤残鉴定有用吗
2025-01-07 17:58:4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没用,仲裁/诉讼时效已过。
只要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即不会得到支持。

回答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对复查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回答3:

没有用,超时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不会给你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