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我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资源是国家的,是人们共有的。而不是某一个人私有的,但是我们在农村土地上面建房子之后,可以将农村房产进行赠与,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房屋赠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1、农村房屋赠与子女的,首先需要子女与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户口在同一村。不是同一村村民的,不能赠与房屋所有权(无法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证,以房屋现状赠与的是可以的)。
2、赠与房屋的,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才能生效。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过户手续包括:1、双方签订赠与协议;2、双方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写好赠予协议书到县公证处写公证书,一般要双方亲到,并具身份证明,费用在300元内,有规定。依法公证后,农村房屋是你的了。
但由于你的户口不在该村,宅基地不是你的,是村集体的,而且房子也不能倒建——可以修建。
肯定会影响拆迁,主要是没有与村民一样的待遇,房屋的赔偿损失还是会给你的。
如果有办法将户籍迁回去(理由是回家赡养父母、祖父母),那就简单得多了,简单写个遗嘱什么的就可以了,别人争不走的,宅基地又是你的。
只要签订一份赠与协议,拿去公证处公证即可。也可以立下遗嘱后去公证。公证有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是很高。
就由你哥写个书面证明,在本村村领导做中间人的情况下,你哥,中间人和你三方按了手印或盖章就生效啦。就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