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音乐,是使用电子乐器以及电子音乐技术来制作的音乐;电子舞曲则是仅使用电子乐器制作的舞曲录音;从总体上来说,电子舞曲仍然是属于电子音乐的范畴,是其中的一小类;
2、电子音乐起源于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早期,几乎从记录声音的机器产生开始,它就存在了;电子舞曲兴起于1980年代晚期,是近代才产生的;
3、电子音乐一度几乎完全与西方,特别是欧洲的艺术音乐连结,电子音乐所代表的风格多式多样;舞曲则是音乐节奏感强烈而急促,搭配电子音色的组合,其旋律有十分新奇的感受,且可以多次混音,让每次表演的作品都保持略有差异的独特性。
扩展资料:
电子音乐主要类别:
1、法国具体音乐
在此前不久,巴黎的作曲家也开始利用录音带来发展一种称为具体音乐的新作曲技术。这项技术牵涉到将事先录好的大自然与工业声音的片段编辑在一起。巴黎的第一个具体音乐片段是由皮耶·薛菲组合而成,他后来则与皮耶·亨利合作。
1948年10月5日,法国广播公司(RDF)播送了作曲家皮耶·薛菲的作品《火车习作》(Etude aux chemins de fer)。这是《噪音的五项研究》(Cinq études de bruits)的第一个乐章,标志了录音室实际化与具体音乐(或听觉艺术)的开始。
2、德国电子音乐
1953年,NWDR在科隆正式设立广播录音室,后来成为全世界最有名的电子音乐录音室。其实早在1950年该录音室就已着手筹备,并在1951年就有产出作品并进行广播。该实验室是威纳·梅尔-艾普勒、罗伯特·贝尔(Robert Beyer)与赫伯持·艾默特(他成为第一个编辑者)等人的智慧结晶,不久又加入了卡尔海因兹·史托克豪森与哥特弗里德·迈可·寇尼格。
梅尔-艾普勒曾于1949年在他的论文《电子发声器:电子音乐与合成语音》(Elektronische Klangerzeugung: Elektronische Musik und Synthetische Sprache)中推想出完全以电子制作信号合成音乐的概念;在这方面,德国的电子音乐明确地与法国的具体音乐区分开来,因为具体音乐是使用实际声音作为来源。
3、日本电子音乐
当早期的电子乐器例如马特诺音波琴、特雷门与特劳乌特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日本仍极少为人所知时,当时的一些作曲家如柴田南雄就已经知道这些乐器。
战争结束后好几年,日本音乐家开始实验电子音乐;在一些机构的赞助下,作曲家得以应用最新的声音录制及处理设备。这些努力展现亚洲音乐与新兴潮流的融合,并且最终为日本在数十年后成为音乐科技发展的主宰者铺设了一条道路。
4、美国电子音乐
在美国,电子音乐早在1939年便已被创造出来,当时约翰·凯吉发表了《想像的风景第一号》,使用两部可变速的唱机转盘、频率录音机、无声钢琴及铙拔。凯吉于1942至1952年间又陆续创作了另外四首《想像的风景》系列作品,全部都包含了电子元素。
1951年,后来与凯吉合作的莫顿·费尔德曼创作了一首名为《边缘交叉》的作品,以风声、铜管乐器、敲击乐器、弦乐器、两个震荡器及极有吸引力的音效谱写,并且搭配费尔德曼的图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音乐
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EDM)的区别:电子音乐是所有电子的音乐,而电子舞曲是作为商业舞曲的电子音乐,或将字面差别理解为电子跳舞音乐。电子舞曲属于电子音乐,但电子音乐不全是电子舞曲。国内似乎没有一篇帖子或者其它什么文字内容能真正描述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的。
开头见山详细解释。电子音乐≈电子舞曲,但是不完全等于。
它们的确也有一个dance的区别。从外国专业角度判断,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在于,能用来使人想跳舞的电子音乐都叫电子舞曲。当然从词汇上看,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确不一样。
字面上理解是所有电子音色的音乐都叫电子音乐,而能用来跳舞场合使用的电子音乐就叫电子舞曲。
所以显然电子舞曲根本没有硬性标准,而电子音乐就有极为广义的标准和涉及到其它曲风的“电子音乐的音色”融入了。从一些对电子舞曲和电子音乐的区别的国内外的帖子(小编看过很多国内国外对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的争议,主要还是看西方的认知)来看。电子舞曲有点像我们中国人说的商业舞曲,商业舞曲最容易理解为商业化的电子音乐,而这个商业化就在小编这里解释起来就很简单了。所谓的“商业”和“用于跳舞场合”其实是非常非常接近的意思。国人说的“商业”其实就是“跳舞场合”,所以所谓的“商业舞曲”完完全全可以理解为“商业化使人跳舞的电子音乐”也就是“电子舞曲”里这个“用于跳舞场合”的意思。这一点国内似乎很少人能把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真正分清楚,当然如果你到国外查阅它们两个有什么区别,其实就可以一眼点醒梦中人了。
所有可以用来跳舞场合的电子音乐都算电子舞曲,这个“DANCE”也就完全可以被理解清楚了。而国人们所说的“商业舞曲”这个商业也就可以理解为“跳舞场合”了,一切都顺理成章。
从广义上来说,电子乐这个词可以指很多的音乐类型,因为电子乐器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了,而且很多80年代后期的跳舞音乐都是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都可称为电子乐。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drummachine)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实际上国人很多会把电音错误叫成DJ是个非常离谱的行为,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另外,电子舞曲和舞曲也是绝对不能划等号的。
电子舞曲是电子音乐的一部分,而不是所有电子音乐。EDM不应该从字面上理解为电子音乐的舞曲。
电子音乐(Electronic Music),简称电音、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音色所创造的音乐,都可属之。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极狭义而言,电子音乐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种类的乐曲。电子音乐,其范围相当广泛,电影配乐、广告配乐,某些流行歌、摇滚乐中都经常会出现,只是常人不易发觉。国内经常会把电子音乐说成是DJ音乐,但这是错误的叫法。如果你真的想了解电音,夜店里的电音是最快的初步了解方式,其次就是听一些真正好的电音,让电音爱好者给你推荐,而不是随便百度。因为你那样只会搜到土嗨音乐,要么就是搜到一堆把电音错误叫成DJ的土嗨到极致的土嗨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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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上来说,电子乐这个词可以指很多的音乐类型,因为电子乐器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了,而且很多80年代后期的跳舞音乐都是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都可称为电子乐。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drummachine)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实际上国人很多会把电音错误叫成DJ是个非常离谱的行为,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
以狭义而言,电子音乐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种类的乐曲。然而事实上,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包括浩室(House)、鼓打贝斯(DrumandBass)等音乐类型,甚至是只是使用电子放大器(amplifier)的爵士乐与民歌,也可以是电音。
电子舞曲是电子音乐的一部分,而不是所有电子音乐。EDM不应该从字面上理解为电子音乐的舞曲。
电子音乐(Electronic Music),简称电音、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音色所创造的音乐,都可属之。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极狭义而言,电子音乐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种类的乐曲。电子音乐,其范围相当广泛,电影配乐、广告配乐,某些流行歌、摇滚乐中都经常会出现,只是常人不易发觉。国内经常会把电子音乐说成是DJ音乐,但这是错误的叫法。如果你真的想了解电音,夜店里的电音是最快的初步了解方式,其次就是听一些真正好的电音,让电音爱好者给你推荐,而不是随便百度。因为你那样只会搜到土嗨音乐,要么就是搜到一堆把电音错误叫成DJ的土嗨到极致的土嗨音乐。
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EDM)的区别:电子音乐是所有电子的音乐,而电子舞曲是作为商业舞曲的电子音乐,或将字面差别理解为电子跳舞音乐。电子舞曲属于电子音乐,但电子音乐不全是电子舞曲。国内似乎没有一篇帖子或者其它什么文字内容能真正描述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的。开头见山详细解释。电子音乐≈电子舞曲,但是不完全等于。它们的确也有一个dance的区别。从外国专业角度判断,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在于,能用来使人想跳舞的电子音乐都叫电子舞曲。当然从词汇上看,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确不一样。字面上理解是所有电子音色的音乐都叫电子音乐,而能用来跳舞场合使用的电子音乐就叫电子舞曲。所以显然电子舞曲根本没有硬性标准,而电子音乐就有极为广义的标准和涉及到其它曲风的“电子音乐的音色”融入了。从一些对电子舞曲和电子音乐的区别的国内外的帖子(小编看过很多国内国外对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的争议,主要还是看西方的认知)来看。电子舞曲有点像我们中国人说的商业舞曲,商业舞曲最容易理解为商业化的电子音乐,而这个商业化就在小编这里解释起来就很简单了。所谓的“商业”和“用于跳舞场合”其实是非常非常接近的意思。国人说的“商业”其实就是“跳舞场合”,所以所谓的“商业舞曲”完完全全可以理解为“商业化使人跳舞的电子音乐”也就是“电子舞曲”里这个“用于跳舞场合”的意思。这一点国内似乎很少人能把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真正分清楚,当然如果你到国外查阅它们两个有什么区别,其实就可以一眼点醒梦中人了。所有可以用来跳舞场合的电子音乐都算电子舞曲,这个“DANCE”也就完全可以被理解清楚了。而国人们所说的“商业舞曲”这个商业也就可以理解为“跳舞场合”了,一切都顺理成章。这个我必须承认以前我从来都分不清电子舞曲和电子音乐有区别,这一段完完全全是问黄柏钧dy问出来的。并不反对电子舞曲这个商业化跳舞需求的存在,只希望大家别再把电音错误叫成DJ。这是我对黄柏钧dy最最最赞成的观点。从广义上来说,电子乐这个词可以指很多的音乐类型,因为电子乐器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了,而且很多80年代后期的跳舞音乐都是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都可称为电子乐。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drummachine)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实际上国人很多会把电音错误叫成DJ是个非常离谱的行为,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另外,电子舞曲和舞曲也是绝对不能划等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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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狭义而言,电子音乐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种类的乐曲。然而事实上,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包括浩室(House)、鼓打贝斯(DrumandBass)等音乐类型,甚至是只是使用电子放大器(amplifier)的爵士乐与民歌,也可以是电音。这是在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83280759519281332.html看到的,可做了解,毕竟不是内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