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丢失二、三联以后,是不能作废,你必须到税务局申请说明情况。发票开错,对方不能认证和抵扣。如果没开错,可以向税务局反映,用存根联复印件认证和抵扣。发票丢失,向税务局说明情况,登报说明作废,同时,必须接受处罚。具体处罚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赶紧找人吧,已经开具的发票,处罚应该不会太多,找个人罚几百算了。
= = 第二联第三联?要是的话,按丢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