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2025-02-22 07:05: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分析如下:

我和同学出去吃饭喝了很少的酒 要回家的时候 我要骑摩托车 可我同学非要骑我的摩托 在他骑我的摩托车 带着我走的时候 车把人给撞了现在还在医院抢救(摩托夜间行使 没开大灯 速度10多迈 很慢)

首先,依你所述,酒后驾车、夜间不开大灯。如果对方没有过错的话,你方应负事故全责,那也就是要全赔了。如果能找到对方的过错,则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可以减轻你方责任。

然后,按道理说,驾车人不是你,而是你朋友,那相应的应由你朋友赔偿,但问题出在,你明知他喝过酒,还把车子借他骑,而且你还坐在车上。虽然你说了你不让他骑,他非要骑,你就没责任了,毕竟他还是骑了,所以,无论你如何辩解,你对事故的发生是有过错的----你不该把机动车交给酒后人员驾驶。

不知你买的有交强险没有,如果没有买交强险,依法你的摩托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二人共同行为致人损害,如果直接结合的,应负连带责任;如果不是直接结合,责任可以划分的,则各自负各自比例的过错责任。

事故认定书会认定你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但是,这并不代表你不负赔偿责任。
另附相关法条,自己可以去看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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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回答3: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回答4:

连带责任。
部份比例
如果你朋友一分钱也没法赔的话,你要全赔的。。

回答5:

如果他也喝酒了,而且没有驾驶执照等违法交通法规的情形,那你也有过错,要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一般情况你属于次要责任,承担30%左右的责任。具体情况还得看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