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如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且已成年,则无监护人。
2、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话,其监护人应为:
① 配偶 ② 父母 ③ 成年子女 ④ 其他近亲属
⑤ 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残疾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 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有残疾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残疾人监护人按《民法通则》规定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为其确定监护人,其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亲属朋友;
6、单位、居委、村委或民政部门。
如有配偶则以配偶为先,无配偶有父母则以父母为先,按顺序下去。什么都没有的话则以单位、村(居委)或民政部门为其监护人。
未婚人士,监护人是父母,兄妹,或者街道和乡镇残联,这个先后顺序。
已经结婚有配偶,是配偶,或者子女。
有能力抚养你的人。
rth tjhrtf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