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5000万元
二、扣除项目金额
1、地价、5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万元
3、税费5000*5%*(1+7%+4%)=277.5万元
4、合计=(500+1500)*(1+20%+5%)+277.5+120=2897.5万元
三、增值额5000—2897.5=2102.5万元
四、增值率2102.5/2897.5*100%=72。6%
适用40%税率
五、应纳增值税
2102.5*40%-2897.5*5%=841-144.875=696.125元
可扣除:
取得土地 500万
开发成本1500万
开发费用 120+(500+1500)*5%=220
税费 5000*5%*(1+7%+4%)=277.5万
加计扣除 (500+1500)*20%=400万
合计:2897.5万
增值额=5000-2897.5=2102.5万
增值率=2102.5/2897.5=72.56%
适用40%税率
应纳土地增值税
2102.5*40%-2897.5*5%=841-144.875=696.1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