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是从开发商或物业交房那天开始计算,不住也要交物业费。
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肢液,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基野偿损失。
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规定历锋物,比如石家庄:
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第一,最近我们小区有个别业主声称自己并没有入住小区内的房子,所以就不用交纳物业管理费。但是开发商认为既然已经交房,入住与否业主都应该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请问究竟应该怎么操作。 第二,我们小区内私家车比较多,难免有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被损坏的事情发生,业主认为自己交纳了物业费,车辆损坏就应该由物业公司承当责任。我想知道,物业公司究竟应承担什么责任? 最后,我们小区内的会所,其产权归烂御属有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能否办产权证?
以上问题请你渣羡们帮忙解答,谢谢! 读者:颜翠 2005.8.2 颜女士: 您好,您来信询问的几个问题,我们作如下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新建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是从业主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发出的交房日期的下一个月开始付费。所以业主虽然没有办理入房手续,但也应按以上规定付费。 其次,汽车被盗或损坏,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并就车辆被盗或损坏有具体条款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虽然没有签订合停车服务管理合同,但是停车人能举证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有瑕疵的,可以与物业管理企业交涉,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根据2003年市房地资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项目附属会所交易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会所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开发商和购房人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明确。合同不作约定的会所所有权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饥梁岩开发商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
交房后超过半年没入住按10%交纳物业管理费。
我们小区个别业主交完房没有春漏入住,指冲他们就没有交物业费,差不多交房快两年了,之前的物业现在撤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找了一个物业,结果小区一团糟,绿化没有人管,垃圾到处是,电扒逗烂梯也过来保修期,现在应该怎么解决
房子没住人交不交物业伏孝管理昌纯费缺迅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