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手之外的身体任何一个部位。
越位就是指进攻队员在无球的条件下所在位置的横向相对对方防手队员更靠近球门(守门员除外)。具体发生的情况是进攻方的对友将球传出的一刹那,该队员的位置如上所述,即为越位。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
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扩展资料:
越位演变:
1925年规则改为“两名防守队员”,导致足球进球数马上上升。在1924年到25年间,足球联盟1848场比赛中共有4700个进球。实施本规则后,在1925年到26年上升到6373个(比赛场次不变)。
1990年规则修正为允许进攻方球员可以与第二名防守方球员位于同一条线上。这一改变是足球权威人士推动的一项鼓励攻势足球并让比赛进行过程更自由的运动之一部分。
2003年,FIFA提出判断越位违例比以往更严格的指引以便鼓励攻势足球。根据这一指引,球员处于越位位置不会总被判罚,而是依赖于他的行动和具体位置。
在这项修订中,如果得球的队员并不处于越位位置,即使同一时刻有一个不实际影响比赛的队友处于越位位置,也不会被判罚。这样,可以通过多次合法传球瓦解对方防御,从而制造更多的进球机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越位 (足球比赛规则)
我就纳闷了,就没一个人敢补补课再评论的么,张嘴就来,,,作为一名一级裁判,告诉大家,越位划线以头部 躯干 脚等主要部位,,不包括手,手臂为无效部位
一般看重心的位置,多出一点身体有时候可以不吹.
最靠前的那个部位,也就是说,有一点超过了越位线也不可以
正规要看的是,腰到脖子,躯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