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婚,房产有女儿的吗?

2024-11-28 2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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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若母亲(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因此,只要母亲未留有合法遗嘱,女儿作为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有权同包括父亲在内的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共同分割母亲的遗产。
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平均分配,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至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到底是哪一个继承人能够取得,可以各方交涉,欲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或者放弃继承其他遗产的方式,补偿其他继承权人,以取得房产所有权,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回答2:

房产为你父亲与母亲共同财产,你母亲享有一半产权。你母亲去世时,她的那半产权作为遗产继承。若你母亲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无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因此你母亲那半产权由你,你父亲,你外公外婆共同继承。
也就是说,若按法定继承,你如今已享有该房的部分产权,具体多少你可算下(不知你外公外婆情况)。
你父亲的那份产权(一半+继承自你母亲的产权)为你父亲再婚前财产,不算做你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与你继母无关(不过她左右了你父亲的意见,那就不好办)。你可与你父亲协商主张应属于你的产权,一家人有话就好好说吧。若你父亲比较固执,你又想拿回应属于你的产权,那就只好对薄公堂了。

回答3:

对这样的继母,那就让法律来说话,首先你可以和你的父亲商量,如果你的父亲是想让你住,也想房产有你的份额,那你就和你父亲私下商量,让你父亲把房产的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给你,如你的父亲想给你,而你的继母不愿意给的话,那你就只能把你的父亲告上法院了,因为按继承法,你可以继承一半房产的二分之一。你父亲算上自己的一半房产,还有你母亲一半房产的二分之一,你父亲有房产四分之三的份额。

如果真的要上法院,你得到房产的四分之一肯定没有问题,怕就怕以后你父亲百年了,把剩下的房产都写遗嘱留给你继母,只要能证明房产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你父亲不写遗嘱,把房产留给你的继母,那以后房产都会是你的。

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吧,看怎么做最好,怎么做对你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