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配偶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2024-11-27 13: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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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回答2:

1997年钟爱民和李琳结婚,感情甚好。钟爱民经营一家小公司,效益不错,再加上钟爱民的父母爱子疼孙,经常补贴,因此,钟爱民一家三口的生活甚为殷实。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钟爱民出差时所乘坐的飞机不幸失事,钟爱民遇难,且未留下任何遗嘱。钟爱民的父母与妻儿悲痛欲绝,忍痛含泪办完丧事。然而办完丧事要继承钟爱民的遗产时,李琳与钟的父母却发生了严重分歧。李琳认为自己和儿子是钟爱民的合法继承人,钟爱民的100万元存款应归他们二人所有。而钟的父母则认为儿子的遗产自己也有份,钟爱民的遗产应当一分为三,自己、儿媳、孙子各得一份。最终双方协商未果,便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
问题:父母可作为子女的继承人吗?
答: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人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不分先后。我国《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本案中,钟爱民的父母、李琳和钟爱民的儿子为钟爱民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应当平分钟爱民的遗产,到需要指出的是,钟爱民的100万元存款并非都是钟爱民的遗产,因为钟爱民的100万元存款为婚后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继承钟爱民的遗产之前,应当对钟爱民和李琳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钟爱民被继承的遗产数额实际应为50万元,钟爱民的儿子、钟爱民的父母各得1/3。另外,还应当适当照顾未成年的儿子。
这里顺带提一下,上述继承人的顺序是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则应按合法的遗嘱进行继承。

回答3:

除非逝者有遗嘱有给子女的配偶分配遗产或者有遗赠协议,否则子女的配偶一般没有继承的权利;还有一种情况例外的就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老人履行了赡养义务的,法律上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活得合法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4:

民法典中法定继承不包括子女的配偶。

在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有调解吗

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解决,分别是:

第一,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第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继承纠纷时主要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调解,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互助团结、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发扬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巩固社会主义新型的家庭关系。

回答5:

1、这个要看具体案情来定。有无遗嘱,有无遗赠抚养协议,是否认定为法定继承人。
2、正常情况下被继承人子女的配偶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3、特殊情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