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相关规定

2024-12-04 0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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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务派遣中,被派遣人也应当享受劳动保险等相关福利。但是,不是由雇佣方发放,而是由中介或劳务公司发放,标准参照中介或劳务公司所在地(一般指住所即主要营业场所所在地)的标准。
  一旦发生用工纠纷,被派遣人仲裁或诉讼的对象是中介或劳务公司,不是雇佣方。

  这两点与一般用工是有很大区别的。至于说工资待遇等,不能参照劳动合同法,而是要看中介或劳务公司与雇佣方签订的协议。

  具体的,可以看下面,就是多了点。
  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企业是组织下岗职工采取劳务输出形式实现再就业,以劳务服务为经营项目的企业。组建劳务派遣企业是对年龄较大,有一定就业能力或对企业依赖性较强的下岗职工提供的一种较稳妥的促进就业措施。通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洽谈劳务输入输出条件,避免了下岗职工个人求职过程中所受的种种歧视,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务输入输出行为,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劳务派遣的作用(优势)

  相关资料: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① 劳务派遣有三个主体:派遣机构、派遣员工、用人单位。

  ② 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③ 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遣机构派来的员工,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

  ④ 派遣员工同时接受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对其岗位的双重管理,作为派遣机构的员工,他们必须按用人单位要求的数量和质量完成任务。

  劳务派遣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还在于对就业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劳务派遣公司通过对各级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街道、社区劳务保障服务机构的信息搜集引导,并依托全省各层次的技能培训机构,为员工实施省内、省外、境外就业的各个环节需要开展的各类培训、咨询、代理等一条龙服务,进而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由自发无序向依法有序转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具有很多优势。

  一、用人单位的优势 :

  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人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 平时只要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终止,是否续签合同,主动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人十分机动灵活。

  ②减少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上出现的纠纷。

  ③有利于用人单位解决“进人容易,出人难”的问题。现在的用人单位用人多体现为时效性和阶段性,用人单位使用职工最担心是“人一进来,就得管—辈子”的用人模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解除了用人单位的后顾之忧,派遣员工无论到哪里工作,劳动关系始终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④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通过劳动派遣的形式,既解决机关事业用人单位用人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难题,又可避免招聘、遣散员工等烦杂问题带来的困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

  二、劳动者的优势

  ①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劳动关系及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一个用人单位派遣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才能的工作岗位。

  ②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派遣员工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③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地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用人单位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全部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同时,改变用工方式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障。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执行《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待遇。如果用工单位在短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我单位为该公司使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是捷径。
  (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但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变化。
  (2)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因为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得到延续,失业、医疗、工伤和退休后生活有了保障。
  (3)因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故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应在劳务派遣公司,使劳务人员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快捷。
  总之,实行劳务派遣后,最大限度的净化了用工的管理职能。减轻了企业的工作负担,使企业能够集中精力参与市场竞争。理顺了劳动关系,规范了用工行为,使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对劳动者个人来讲,改变用工方式后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有了保证。

  劳务派遣手续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劳务人员的需求(劳务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服务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用工手续。具体办理派遣手续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双方遵守国家《劳动法》的前提下,明确劳务派遣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2) 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依照《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
  (3) 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及所从事工作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

  劳务人员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人员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劳务人员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劳务人员社会保险如何办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务人员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 每月由用人单位支付当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 劳务派遣机构为劳务人员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 根据劳务人员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 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 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劳务人员住房公积金;
  (6) 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劳务人员工伤问题如何解决
  用工单位应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保证劳务人员劳动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劳务人员因公受伤时,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第四十七条 “职工被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聘用或者劳务输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规定执行。派遣机构将协助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理赔事宜。

  劳务人员档案如何管理
  为了及时、真实的掌握劳务人员情况,采用劳务人员的档案在可能的情况下统一管理模式。主要内容有:
  (1) 及时为劳务人员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
  (2) 及时为新招聘劳务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3) 受委托办理北京市外地人员务工城市管理的各种证件;
  (4) 按规定代办有关档案中记载的材料证明手续(结婚证明、出国政审等),存档期间计算工龄等;
  (5) 派遣协议到期,根据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要求,代办档案续存或转移

  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用人单位需应承担哪些费用
  用人单位的开支项目有:劳务人员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加班费、员工福利费、劳务派遣业务管理费和相关税金。

  什么样的人员适合进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劳务人员,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 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 国家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员工;
  (3) 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 商业企业员工(销售人员等);
  (5) 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 装潢、建筑行业各类人员。
  劳务派遣也可作为员工长期调入前人事考察工作的补充手段。

  劳务派遣时间的确定
  劳务派遣时间长短均按用人单位需要确定,一般以中期(三年以内)、短期(一年期)和临时(半年以内)为适宜。

  劳务人员是否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对发生的情况,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劳务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应符合《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对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劳务人员,应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对符合经济赔偿条件的劳务人员支付经济赔偿金,并不得违反《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提前解除该类劳务人员的《劳务协议》。

  本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程序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人需求及标准;
  (3)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劳务人员招聘方法;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7)实施: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

  劳务人员招聘方式
  (1)一般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招聘及面试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后,向本公司提交劳务人员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手续。
  (2)如用人单位需要,也可通过本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人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初审,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劳务人员名单,公司办理派遣手续。
  (3)如果用人单位自己有特定的招聘渠道(如外省某地区),也可委托本公司进行招聘工作。

  劳动派遣业务质量服务
  我们将为用人单位指定一名或多名咨询顾问承担上述或基于实际工作需要的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将定期对劳务人员的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用户对本公司工作的满意度和建议。公司将根据这些反馈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提高劳务派遣业务的服务水平。

  劳动事务咨询服务
  本公司将对于所有与我们合作的单位,进行常年的劳动事务咨询服务。运用我们专业的知识及多年的经验,协助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劳动政策咨询。本公司拥有长期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并聘请了多位政府劳动人事主管部门的在职或退休专家担任顾问,经验丰富,精通劳动人事政策,对策恰当,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劳动事务咨询服务。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合法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或个人的有关人事事务进行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人事代理机构与被代理的单位或个人不具备行政隶属关系。
  人事代理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改革法规要求,做到规范、周到、优质、高效。

  人事代理的方式
  用人单位及个人实行自愿委托代理,可长期代理、也可短期代理,单位代理可实行全员代理,也可实行部分人员代理。

  人事代理对象
  (1)单位在职人员,聘用的合同制人员、临时工
  (2)流动人员

  人事代理项目
  (1)为委托单位或个人管理人事档案,按政策规定办理身份认定、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转正定级、职称晋升的申报、职称的验证、出国(境)政审等手续。
  (2)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出具有关档案记载的证明材料
  (3)为委托单位管理党组织关系及引进优秀人才的户籍关系。
  (4)代办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为委托单位聘用的人员进行素质测评。
  (6)为委托单位提供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协助制定人事工作计划和人才资源开发、配置计划,以及人事业务综合管理工作。
  (7)为委托单位或个人办理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业务。

回答2:

1、劳务派遣概述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力资源的管理方式。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形成劳务派遣关系,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其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由派遣企业承办派遣人员的劳资事务,如发生用人方与员工争议时,能够起到调解矛盾的缓冲作用,以专业的角度解决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从而真正使企业达到用工行为的规范,是新型劳动关系的完美体现。

2、劳务派遣优势

(1)减轻企业工作负担

按照松原市(劳动合同规定),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用工单位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各项待遇。如果用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人员都做到规范用工,工作量极大,所以,委托我单位与该公司使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派遣关系则是捷径。

(2)保障劳动权益、达到用工规范

采取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劳资双方在遵守劳动法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员工的权益也有了保障,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加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而原有的福利待遇和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变化。

3、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我公司与每位实施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使其成为龙腾公司的正式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定期与用工单位及时沟通了解劳务人员情况,另一个方面听取劳务人员对新岗位的建议和意见,起到了沟通与桥梁的作用,缓解了传统用工方式中劳、资双方相对立的局面,及时督促、指导劳资双方依据劳动法办事,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1)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
协议》。

(2)签订《劳动合同》:依照松原市《劳动合同》规定,我们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明所要派遣到的企业名称及岗位,明确劳务关系。

(3)办理社会保险: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我们将按 规定根据劳务人员的具体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

(4)代发工资:根据用工单位的月考核情况,代发劳务人员工资并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

(5)定期跟踪回访:在龙腾的派遣人员上岗后,用工单位将会接受定期的关于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及瑞堡佳的服务水平的调查,派遣人员也将接受对工作的满意程度、工作岗位建议等方面的调查。

回答3:

1 劳务派遣的合同日期一定要注意 二年起 且在无派遣的时候发放工资

2 最重要的区别 一旦发生了劳务纠纷 一般情况下都是和劳务公司沟通协商 用人单位一般不管的

3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待遇是和其他员工一样的 都享有加班费、绩效奖金,或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培训也是如此

4 一般来说 劳务派遣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的 在派遣以后 用人单位也不能再次派遣此员工

别的基本上就是合同 协议约定的内容的了 但是最好还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而不是劳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