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安福特马自达公司工作3年 2007.5.15至2010.5.14,直到5月27都未通知续签合同·

2024-12-25 18: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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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其法定义务,不以员工通知为必要。如果原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你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2、除非公司能够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你自己,否则,公司应该为你支付相应的应签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具体从2010年1月1日起至你离职之日。关于此项请求,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你离职后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取决于你离职的原因是什么。因未签合同的原因主动辞职或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会有任何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以公司未办社保,或者拖欠工资等理由辞职,只要理由成立,均可得到相应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4、关于失业金问题,你可向社保提出申请,前提是你公司为你办有失业保险。
5、你在事实劳动关系阶段,随时可提出辞职。如果有合同在身,你只需提前30天为书面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