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
1《劳动法》。
2《工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5《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是劳动争议调解主体,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全部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重要原理和准则,进而使得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具有法定性、概括性、普通性和指导性。依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其原则有: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及时调解;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同当事人民主协商;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具体讲包括:
1自愿申请,及时调解的原则
劳动争议发生后,只有在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接受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调解时,调委会才能予以调解,这是调解开始的前提条件。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调解时效(不得超过30日),及时处理好劳动争议。
2查清事实,依法调解原则
是指调委会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时,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确定责任的基础上,正确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好劳动争议。
3平等、公正原则
是指调委会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时,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态度和立场要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
4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
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