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龄前更多需要母亲的哺育和关爱,从身体和身心上来说判给母亲优先。即使孩子大了,从关爱的程度来看也应该判给母亲,父亲多给些钱财帮助,并比约定更多的次数和时间去看望孩子。当然,如果母亲不敬责任不爱护孩子折腾孩子,父亲可以向法院申诉变更孩子的监护人,以利孩子生活和学习。
如果孩子已经有主见,法官会首先征求孩子意见,如果还没有主见孩子年幼,那么首先会判给家境好的一方,没办法,再苦又不能苦了孩子
通常情况下判给母亲的居多
判给生活稳定,收入稳定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