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合伙人开公司,我是法人占40%,另两个股东各占30%,我不想跟其中一个合作了该怎么办?

2024-12-08 0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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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公司章程规定办,没有公司章程的话,要么你买对方的股份,要么你把自己的股份卖给对方或其他人,卖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股东大会同意,至于价格自己协商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答2:

实际上这种情况。我认为是很好办的。也就是说。你只有多出钱。购买他们的股权了。别的没有什么先招。比如一股十元。你可以出十五元。他们认为为合适会卖给你的。

回答3:

只能和对方商量,购买他的股权。但价格就是双方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