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无权处分,如果是恶意串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对方善意取得,只能向另一方主张赔偿。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签订的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该协议合法有效。
审判实践中,遇到类似案件,一般要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则》有关财产共有理论审理,防止夫妻一方先下手为强,侵犯另一方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
《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征得双方的同意,夫妻一方无权单方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7条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民法通则》第78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以上规定,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使按民间习惯由夫妻一人出面签订的合同,另一方应该知道买卖的事实并不表示异议,合同才能成立。
夫妻共同在农村建了一套房子,但没有房产证,被老公偷着卖掉了,没有你的签字我还能要回来吗?一般像这种情况是可以要回来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可以卖出。
估计要不回来了,已经被买方取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