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户籍非深户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为:
已满16周岁的,广东户籍人员想要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只需要带身份证,证件照和 拍照回执到办理大厅填写申请表即可申请办理的,而签注方面可以直接在自助签注机进行个人游签注。
扩展资料:
1、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的条件: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3)深圳户籍居民、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这里的就业指的是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前12个月内其亲属在我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4)广东省内户籍居民(如属广东省内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仅限工作地在我市的才可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不属于外省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的,可以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预约带好相关材料前往分局大厅申请办理。
2、本人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本人提交申请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有以下情形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1)、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
(2)、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已在我市申请过港澳签注再次申请签注;
(3)、广东省内户籍居民持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
参考资料:非深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是什么?_深圳市公安局
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须知_深圳市公安局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6个城市就业人员和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异地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范围
1、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是指在六城市工作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生育险)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不能断缴)。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2、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六城市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4、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须提供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签注类型的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照相应签注申请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