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立案的刑事犯罪,被判死缓,2015年刑九修改法案前已经改判无期,

2025-01-06 14: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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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2008年判的死缓,2010年改判无期.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2011年4月30日以前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以后或者假释前实际执行的刑期,适用修正前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因为你说的情形还是按修正前刑法78条的规定,所以不用担心减刑后被判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