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在法律上是没有婚姻关系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一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既然你找不到她人,那么你们就没法补办结婚登记,只能算同居。同居的话,不存在财产分割。她拿你钱你甚至可以去起诉她盗窃。
法院无法强制执行离婚。因为你们根本没有婚姻关系。她不要孩子你就好好养着吧,从今天起你可以完全不理她了,她除了是孩子的母亲,已经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了。她拿走的钱你想要的话就起诉她盗窃,不想要就算了,家里门换把锁,以后她再回来,直接打出去!
等她走投无路,自然会找你协商分割财产之类的,那你记得先去补办结婚证,再以正规的法律渠道办理离婚。
哦,还有抚养费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上法院解决,小孩抚养费跟你们有无结婚证没有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至于是多少,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因为婚姻法上说个人收入的20-30%,但个人收入有高有低,抚养费你是可以打官司的,这个不牵扯到婚姻关系。
没结婚证,这难办了,法律解决不了,协商吧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你们的夫妻关系要经过认真,确立后,方可按照程序离婚了。而且你们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女是和婚生子女地位相同的,你妻子不愿意要孩子,你可以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直至你孩子有独立生活来源,可以独立生活为止。一般都是18周岁。不过还要看你们细谈了。
法律会帮助你的,不要担心。
法律上你们不是事实婚姻,不受保护你不用离婚你根
本就没有结婚
将你们的情况如实叙述清楚,交与法院,将你的要求提出来,法院会给你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涉及到法律和道德问题,也影响到孩子今后的生活,要慎重解决,不要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已经有了事实婚姻。但是新的婚姻法已经去除事实婚姻这个名词,所以你们之间是违法的。不过现在对于你们这样的情况,民政部门肯定是不会受理的,只有去法院起诉离婚了。孩子也是一个主体,所以她也同样具有抚养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给你一个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