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前夫再婚,继母是否有监护权,取决于她和阁下的孩子是否形成了抚养的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继母就算和孩子之间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亲子关系,也不会影响阁下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更不能以形成了抚养关系来终止阁下的探望权。
2、《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如果说你的前夫给你的儿子找后妈的话,其实你有什么权利可以知道这件事情的。你和你的前夫已经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你们之间就相当于两个陌生人一样。你不干扰他,他不干扰你,何况如果说你的儿子已经判给你的前夫了的话。现在是跟你前夫过日子,那么你前夫无论是干什么事情,哪怕是在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或者是说自己又重新找了个对象,这都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说你就别操心了。
既然离婚了,双方再婚自由,他找谁结婚是他的自由,没有义务通知你。也就是说你没有权利,不过他们要是结婚了你不自然而然就知道了吗?不需要这个权利。望采纳!
你前夫找什么的人跟你没关系,但是对你孩子不好跟你关系了
理论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