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伤残己鉴定为10级,不能证明本人实际工资,该怎么办?

2024-12-31 02: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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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员工工伤十级,工伤基 金支付员工的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是按照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计算。和员工本人实际发放工资没有太大直接关系。而在解除劳动 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 残医疗补助金和缴费工资或者社会平均工资由关,和员工实际收入也没有直接关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 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伤 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 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 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 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回答2:

工资条,工资卡,工友证明,银行流水,保险缴费等等,都可以证明你的实际工资。如果一点证据没有,就只能按统筹地区的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