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20日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学的一位历史教师,在课堂上先用钢筋殴打一名女学生,然后亲手把该名学生从四楼扔下。
遇害女生名叫章耀尹,今年11岁。那个老师是教历史的男教师,名叫李恒毅,今年28岁。9月20日下午第一节课是历史课,负责授课的李恒毅将坐在第一排的章耀尹头往桌子上撞,后又将章向桌子后面撞,章最后倒在地上,李恒毅还用脚踩章的头。
最后李从裤子口袋中拿出钢筋打已经被踩过脑袋的章耀尹。章耀尹的身上多出流血,在地上已经不动了。李恒毅抱起地上的小章将其从4楼教室窗口扔下,导致后者死亡。
扩展资料: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和永州市冷水滩区公安局已经拘留了杀害张耀银的李恒义。永州市冷水滩区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特别调查组,他们表示将尽快将调查结果通知家属并向公众公布。事件发生后,永州12中学暂时停课。
受害人的母亲表示,张平时很听话,家人都很爱他。张的家人表示,他们无法理解李的所作所为。据报道,这位老师没有精神疾病。
有人说历史老师平时喜欢打人,也有人介绍说历史老师和张耀银有冲突。这些都没有得到证实。因此,事故原因尚不清楚。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野蛮教师课堂上殴打女学生 将其从四楼扔下致死
中国的法律不严谨!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有精神病和梦游跟负责没关系;以人为本,生命都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若说是否有自控能力完全没必要;任何行凶杀人的人,都属于血压升高的失去自控的状态;谁也不能判定精神病在犯案的前,中,后是否真的犯病中!法就是法,法应该是绝大多数民意的公认基准线!
事是真的,不过是十一年前了,那个老师患精神分裂症,不坚持吃药,长期幻听幻视。此事警醒精神病患者家属,应敦促患者及时服药,坚持治疗。此事与是否教师关系不大。
任何职业的人都有杀人放火干坏事的,是不是可以推定每个人都是坏蛋呢?
不要把精神病拿来当杀人偿命的挡箭牌,若这个狗都不如的所谓老师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我建义死者家属以精神受极度伤害而导致精神病为由,去杀人犯的家里讨回公道,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二楼的说话不负责任啊!不能因为个别教师就把全体都定性成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