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集体户口是可以办理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依据此规定,集体户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须持本人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您需要和集体户口所在的单位沟通,借出您的户口卡、集体户首页即可。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集体户口只有一张户籍卡片,放在所在存放的单位,集体户口可以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不用,可以拿户籍卡去办理相关事宜,当然集体情况还要咨询办理此事的有关不门!有的拿复印件也可!具体事情要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