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双方经法院裁判,以结案,对方为啥还要问我要后期治疗费,我可以拒付吗?

2025-01-04 0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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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法律依据,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回答2:

如果伤者需要继续治疗或者更换假肢,是有权继续要求你承担费用的。如果你在法院达成的是一次性解决调解书,以后就不会出现继续支付医疗费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