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一般分有底薪和无底薪,有底薪的提成低,无底薪的提成高;提成是根据收取的中介费算的,比如收了一万元,公司规定提成30%,那么这一万元里有3000元是销售个人的提成,也可以说是业绩。
每个公司的提成都不一样,但是有底薪的一般都是20%~40%之间,因为往往拿底薪的都是新人,公司花金钱和精力、时间去培养一个新人,不可能给太高的提成。
至于无底薪的老人提成一般是40%~70%,无底薪的员工一般都是行业的翘楚,他们并不需要底薪来辅助生活,经验和能力都比新人强太多,抗压力能力也强,尤其是单人作战能力很强,是给公司创造财富的一批人,所以提成会比较高,并且业绩越高,提成越高。
做房产中介注意事项:
1、注意心理素质强
做房产中介被客户拒绝是家常便饭,要学会习惯,乐观地对待客户的拒绝,有再次向客户推销的勇气。
并且做房产销售每天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经纪人要有很强的承压能力,心理素质要强,这样才能更好地去与客户沟通,才能创造更高的业绩。
2、注意划定自己的业务范围
选择一个小区,深根细作,在租在售的都搞清楚,能看的都看看。模仿最好的同事或对手,把所有的房源发布出去。这既是营销,又是对于房源的二次消化。
3、注意专业知识累积
对公司要有全面了解。房产买卖的流程与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公司的发展方向等;掌握房地产产业术语;
经纪人员应对当地的房地产发展方向有所认知,同时还能准确地把握当地的房产动态和竞争对手的优劣及可靠卖点等信息;另外还必需掌握房地产营销知识、银行按揭知识、物业管理知识、工程建筑知识、房地产法律知识等。
房产中介提成一般是按照房子总价的1%-3%来收取的,如果低于1%或者超过3%都需要注意了,其中低于1%可能代表这个中介公司不太靠谱,超过3%证明这个中介公司贪了。
而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那么提成要比中介费少很多,一般会根据收取中介费的10%左右来给提成。比如说卖出去一套150万元的房子,按照3%收取,那么中介费就是45000元,而提成则最多9000元。
介费用收取一般标准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哪个是扯淡.1-3万提10%太少了.
你做了就知道了,重庆普遍中介是15%起.并且是1万以下.小中介有的是20%起.
中介一般的普通住房来说,一套不到1万的业绩,那个不是一手房,没那么简单,一个月正常情况下,1-2套就很不错了,新手甚至2个月一套.
这个行业就是缺人,你可以对比下
房产中介收费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
1.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房屋买卖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购房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二手房中介费如何计算:
1.一般来说,二手房中介费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但是中介服务费在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看看二手房中介的一般收费标准。
2.现在二手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二手房交易价的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二手房中介费全是自己纯赚的。
3.中介公司表示2.7%的经济服务费中已包括房地产登记、办理二手房入住相关手续等费用,购房者只需额外交纳80元的房本工本费及公司代收的1500元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即可。
二手房中介费可以砍价:
1.二手房中介费当然可以砍价,虽然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必须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才可以确定二手房中介费,但是可以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2.如果你认识二手房中介公司里的人,
注意:现在二手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二手房交易价的1-1.5%,其实二手房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业内的习惯来收取的。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中介费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到你。
参考资料: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wh/2014-07-22/c_1111728303.htm?prolongatio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