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合同上是写的“逾期未付尾款,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一计算。逾期超过90天,出卖人有钱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买受人要额外赔偿开发商全额房款5%的违约金。”所以合同内容里写明的你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只有“未付款的万分之一+全额房款的5%”
以上是我看楼主描述得出的结论,如果我理解的合同内容没错,那违约金的数额就是这样了。
还有,楼主想要解除合同,并且愿意支付违约金的话,应当及时的和卖方商议,表明自己愿意支付违约金,至于首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分配,一般是返还给买方。看楼主的表述现在还没到约定期限90天,所以你现在去解除合同之后,你们的买卖协议就中止了。
很简单,一首先需要明确发出不履行合同的书面文件,这是保护你的手段.一般以你正式发出不履行合同通知书起,该合同就可认终结.双方开始讨论相关损失的赔偿问题,如果合同中有关此方面的约定,从其约定. 对方拖着不履行,导致费用增加,即对方的不作为增加了合同违约成本, 此部分可以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