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手套,拿着开过锁的小工具给大家开个会。就说“这个人真是幼稚的可以,小工具上会留下指纹,但是你不愿意把这个东西交到警察局,因为你不想看到朝夕相处的同事们把这层纱捅破,这样谁都不好看。我们现在已经有了怀疑对象,古人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要以为别人都是傻子。只是希望以后不要再做就好了。再发现的话一定严惩。单位对此事很重视,一定会严重处理。”
工具是谁的知道吗?偷东西的毕竟少,你找那些可疑的谈谈话,也向他的同宿舍和一起干活儿的人了解了解这人怎样。凡事必有迹可循。其实有种更铁血而有效的做法,就是把有嫌疑的人开除了。如果存在诬告的话,开除诬告的人。如果员工的素质不高,这样做是最节省成本的做法了。同时,这也对其余的人有警示的作用。但是员工素质不错,或者是人才只是德行上差些的话,还是前一种谈话教育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