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4类人员,包括: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硕士以上学位;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配偶从外省、市离休、退休;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上,配偶无职业随其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或在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连续居住满2年的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上述人员的配偶户口迁入不受婚龄和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