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有哪些呢?《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如何解决收养关系有不同方式,当代各国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有着不同的立法例。有些国家采取禁止主义或部分禁止主义,有些国家则采取许可主义。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对解除收养所持的一致或相反的态度,收养关系的解除可经由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包括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和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问题:我将8岁的小孩送养给邻居老张后,一直后悔。请问题:我是否可以随时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一经依法成立,就产生了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非经法定机关依据法定程序都不得解除收养关系。《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由此看来,你不能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如果你后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一方面要与老张协商,征得他的同意,一方面如果小孩现在满了10周岁,还必须征求他个人的意见,不能你一个人说了算,如果老张愿意解除,并要求你们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你们还必须依法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收养关系: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法修正案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这一条规定,防止了收养人、送养人相互推卸抚育责任饿侵害未成年被收养人权益的现象的发生。据此,只有当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自愿协议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并且年满10走岁以上的养子女愿意回到生父母身边生活的,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如果养父母有虐待、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行为,会直接损害养子女的身心健康。收养法赋予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眼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收养法修正案第26、27、28条的规定,终止收养的程序,通常分为两类:
(一)行政程序解除收养
收养法修正案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
当事人依照行政程序解除收养关系,应遵循以下程序:
1.收养双方当事人已经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
2.收养双方当事人须对财产和生活无争议,并在协议中对经济问题作出协商一致的妥善处理。
3.接触收养关系的协议,应不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解除
收养关系的登记。民政部门收回《收养证》发给《解除收养证》如果收养关系是经过公证证明的,当事人双方还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二)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即当事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收养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自愿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多发生与仅单方要求解除的情况。
2.虽然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对财产或生活有争议的情况。
可以和他协商,因为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有选择权了。如果他不同意,可以提起诉讼,法院接到案子后也是会先调解的,调解不成会给你们下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也需要原因,就像是离婚案件不能没有理由就起诉的。
可以和他协商,因为他已经是成年人了,有选择权了。如果他不同意,可以提起诉讼,法院接到案子后也是会先调解的,调解不成会给你们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