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说的不对!
我国《警察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搜查人身和场所需要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搜查证。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7条,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另用《搜查证》也可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四、可能隐匿、弃毁、转移犯罪证据的;
五、其他突发紧急情况;
也就说,只要在执行拘留和逮捕的前提下,只要警察认为有搜查的必要就可以进行搜查!
我本人是警校毕业生,下个月参加警察考试,最近在看书,所以比较熟悉,呵呵!
没有搜查证,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搜查公民的住宅。是宪法规定的。
必须要有合法有效的搜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