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两个人包容一辈子,不是一个人的忍让退让!而且你和他都不是合法夫妻!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就离开吧,对大家都好!男人最不要得的就是动手打女人!一辈子说长不长,但是两人相对看厌真的就太漫长了!即使结婚,女人也要有工作!真的,哪怕就是赚那么一点点的钱,也是自己养自己。。不是菟丝子(一种攀藤寄生植物)。。
从感情上来看,爱情,你已经对他没有了,可以离开。
从理智上来看,法律上没有领证,你依然是未婚人士,再开始新的感情,还是有选择的。
从金钱上来看,未必是富裕就能有美满的婚姻,也未必贫穷的爱情就没有幸福,但倘若没有老公爱的、贫穷的婚姻,就不如抛弃了。
人的一辈子,掐头去尾也就20年,应该为自己而活着。
希望你在年轻时勇敢的选择你的快乐。祝你幸福。
这个问题最好借助法律吧!不过你们的婚姻应该不是有效的婚姻吧!
这是2010新 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不过请你考虑清楚哦 毕竟你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啊,我自己觉得离异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母亲的伟大在于她愿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付出一切
这只是我的小小建议而已。。。
希望你在作出决定之前慎重考虑。。。
既然过不到一块去 还不如趁早分开 ,幸好你们还没领证,只要你想好了随时可以离开他的身边跟那个地方 。
如果你不在乎财产什么的,你干脆一走了之算了,别再受折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