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灭火器、哈龙灭火器、1301灭火器等。
消防行业广泛使用的哈龙灭火剂是损耗臭氧的物质,是破坏臭氧层的主要元凶之一。人们用哈龙灭火器救火或训练时,哈龙气体就自然排放到大气中。
哈龙含有氯和溴,在大气中受到太阳光辐射后,分解出氯、溴的自由基,这些化学活性基团与臭氧结合夺去臭氧分子中的一个氧原子,引发一个破坏性链式反应,使臭氧层遭到破坏,从而降低臭氧浓度,产生臭氧空洞。哈龙在大气中的存活寿命长达数十年,它在平流层中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将持续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因此哈龙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是巨大的,所以国家在2001年8月1日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按照《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我国于2005年停止生产哈龙1211灭火剂,2010年停止生产哈龙1301灭火剂。
扩展资料
古时的灭火器具很简单,无非是钩、斧、锹、桶之类。第一个真正的专用灭火器是由英国船长、诺福克郡人曼比于1816年发明的,它仅是一两个装1升多水并充有压缩空气的圆桶。
到19世纪中叶,法国医生加利埃发明了手提式化学灭火器。将碳酸氢钠和水混合放在筒内,另用一玻璃瓶盛着硫酸装在桶口内。使用时,由撞针击破瓶子中,使化学物质混合,产生二氧化碳,把水压出桶外。
1905年,俄国的劳伦特教授在圣彼得堡发明一种泡沫灭火剂,把硫酸铝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并加入稳定剂,喷出后生成含有二氧化碳的泡沫,浮在燃烧的油、漆或汽油上,能有效地隔绝氧气,窒熄火焰。
1909年,纽约的戴维森取得一项专利,利用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内压出四氯化碳,这种液体会立即变成不可燃的较重气体以闷熄火焰。此后又出现了干粉灭火器,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多种小型式灭火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灭火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11灭火器
国家明令禁止的消防淘汰产品有卤代烷灭火器(即1211灭火器)、哈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淘汰灭火剂:
1、含氢氯氟烃(HCFC,目前我国出现的主要是NAF S-Ⅲ灭火剂、HCFC-124即FE-241 灭火剂);
2、含全氟烃(PFC,主要我国主要有FC-3-1-10即CEA-410灭火剂;FC-2-1-8);
3、五氟乙烷(HFC-125即FE-25灭火剂);
淘汰灭火器:
1、哈龙(1211、1301)灭火器;
详情请见文件:公消[2001]217号
1211和1301.因为会破坏大气臭氧层,危害人类健康和地球环境
六氟化硫灭火器
因为它破坏大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