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重组家庭的财产分割问题,请教法律专家!

2024-11-23 13:01: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
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1、男方的女儿直接享有继承权。
2、女方是有继承权的,因为她是配偶。但是她不能主张2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3、女方带来的儿子是否成年?若成年后,与男方不存在太大的关系的话,没有继承权。若相互间有赡养扶助行为的话,可以有一定部分的继承权。具体要看实际情况来判断。

回答2: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 男方的女儿 女方 女方的儿子 平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3:

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出来,剩下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对,还有债务也要由遗产中出。
妻 女儿 继子 被继承人的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除了以上的财产,只要是你和你老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你都能先分一半,剩下的才是遗产。

回答4:

一、结婚前的财产都是个人所有的, 婚后也不是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方出了事:
1、婚后的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女方,另一半由女方、男方的女儿、男方的父母均分,如果男方的父母需要赡养的话,还要有倾斜。此外,女方带来的儿子如果和男方存在扶养关系的话也可以参与均分。
2、男方房子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由女方、男方的女儿、男方的父母均分,如果男方的父母需要赡养的话,还要有倾斜。此外,女方带来的儿子如果和男方存在扶养关系的话也可以参与均分。
3、男方的女婿、外孙女,女方带来的不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参与财产继承。

回答5: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该房的产权仍归男方并由其女儿继承(婚前登记不登记都没关系,因房产证的户主名字已说明了这种情况),女方没有继承资格!当然,做为再婚重组并形成有一定“共同财产”存在的事实,可在商量的情况下给予继子一定的馈赠也是合理的,但双方都不得过份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