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现在孩子已满18岁了,如果不属于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的,男方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用。
可以以子女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继续承担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到子女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为止。
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最直接,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