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国家征收了给了补偿款算遗产?

2024-12-14 04: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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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

2,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
3,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
4,相关规定:
(1)《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农田在97年的时候已经变动了,已经到了我的名下”,是经过村委同意转到你的名下的话,就不属于老人的了,补偿费就归你所有。

回答3:

  一,算遗产,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合法财产(包括土地补偿款),都属于遗产的范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5,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6,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7,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8,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回答4:

算遗产的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能继承。我们农村土地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在一个家庭内部不管人员的增加和减少都村里都不能调整该家庭的土地,如果你的父母生前与你是一个承包家庭,你父母去世后,其土地只能由你继续耕种,不能作为遗产由其他子女继承,如果之后遇到该土地被征用,其征用补偿也只归你们一家,你的其他哥哥弟弟是无权享受的。你可以参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及指南》 http://xz4.2000y.net/114005/index.asp?xAction=xReadNews&NewsID=15662&jdfwkey=l0nl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