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公产房的承租权

2024-12-15 16:01:1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公有承租房,所有权属于公家,不是你姥姥姥爷的遗产,所以:你姥姥姥爷的遗嘱(你所说的协议“把此房小屋的承租权给我妈”)没有法律效力,你母亲不太可能根据这份协议争得承租权。

2、承租权给谁,最终由房子所属的公有单位决定,但单位一般都会有一个变更继续承租人的条件,一般是:户口在此房中、在此房居住达到一定年限(一般要求2年或一年,具体是几年由公房单位或当地政府决定)。

3、具体到你所说房产的继承承租条件:请联系房产所属单位,问一下就清楚了。

4、如果你母亲符合上述条件:建议你母亲可以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亲属协商一致,找公房所属单位请求变更你母亲为继续承租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你母亲也可以自行找公房所属单位请求变更,具体变更为谁,由单位决定。

5、如果你母亲不符合以上条件:这官司很难赢。

6、“请问打这样的官司胜算大吗?”:很难说,公房是继续承租给谁,应则公房所属单位决定,法院无权插手。

7、“我们已经咨询当地律师了,他们建议打官司的,而且说胜诉的几率很大”:那你去和律师谈谈做风险代理,也就是说,等官司打赢了再付律师费,看他们同意不同意。

回答2:

别瞎想了,你妈不可能有承租权的。老人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房子不是老人的。现在谁的户口在房子里,谁就有权继续使用和承租。

回答3:

  公产房,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公产房的性质属于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打官司都不能脱离公有用房这个性质。

回答4:

公产房承租人无产权,无所谓过户,应当由该房产原居住人继续承租。当然,如果允许,承租人可向产权所有人购买该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