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三部委6月3日联合发布《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方案》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以及拆解处理补贴。关于家电补贴,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运费补贴根据回收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五个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县,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事先预拨、事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
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以旧换新政策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商场是不管什么电器都跟你按折扣算,其实就是差不多给你的旧机折个价,有的商场是直接折算300左右吧·有的就是打折
一般商场或大卖场规定,不论什么品牌的旧家电折合成定额的折扣,新家电价减去折扣,就是以旧换新价
现在差不多要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