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什么是法,法就是在社会发展中当政者其认为不利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一种规范.法律存在的基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人人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法律运行中的平等,法律才会为人所信,才为去遵守法律.中国古代所反映法的思想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但这只是一种愿望而已.今天的依法治国的误区在于把制定法律当成管理社会的法宝,对法的精髓并不懂得,法制的基础并非在于法,而是在于人,人治是治制的基础.如果不能以人治人,就不可能实现以法治国.也就是依法治权,依法治钱.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首先是每个人的人格的平等,人格的平等来自于人权的平等,人权的基础是人的政治权利,如果人的政治权利不平等,就会有的人通过种种办法拥有特权,他们就会在权利的作用下无恶不作.而社会没有能通过政治的办法去矫正这种权利的犯罪的能力,就会让权利导致腐败横行天下.中国现行的制度是以官选官,实际上是一种公权私授的行为,最后必然是腐败纵生,当权者横行不法,作恶害民.只有通过政治民主的方法,以民选官,确保首先能以人治人,才可能是依法治国,如果没有人民的政治民主,那么只能是依法治民,最后是非法害民,导致民怨沸腾.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先走人民通过手中的政治权利依法治权,也就是依法治官,治官的基础是选官,没有选官就没有治官,依法治国就是一个笑话而已.一个国家的建立如果长治久安从思路上必须走取权于敌,还政于民才道路.只有这样才可能走出一个国家的从繁荣昌盛,滋生腐败,最后因腐败导致动乱亡国的误区.这是依法治国的精髓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