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4年还在一起同居现在女方要走有没有什么说法?

2024-12-30 09:07: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她要走也是自由的呀,他走就走吧,你也没有什么理由把她留下来,毕竟你们已经没有婚姻关系了

回答2:

已经领了离婚证了。就是说明属于离异关系。没有什么说话。就是分手了呗。

回答3:

都离婚了还在一起同居,而且还是4年,肯定是还有感情的,但是女方现在要走,你也只能让她走,毕竟这是她的自由,你不能和她要说法,一个女人也不容易,都选择和你离婚了还在一起,说明她给你机会了,只是你不珍惜,所以你放手吧。

回答4:

已经离婚了,女方就来去自由,难道你还要赔钱?

回答5:

离婚了,两个人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再受婚姻法的保护,两个人可以做朋友,也可以当个陌生人,如果想复婚,这是一个机会,如果不想复婚,那么就各走各的路,井水不犯河水,都是自由人,不受婚姻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