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共有财产怎么算?有两个原则,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双方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义上的一方还贷。值得一说的是,我国法律一般都是根据谁出资来判定房屋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都出钱了,则是通过男女出钱比例来分配房产。夫妻双方另有额外约定除外。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扩展资料:
婚前买房,离婚时增值部分分割:
根据上述所言的规定,对于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的这种情况,首先要看的是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则首先由二人对房产归属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的,法院首先考虑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支付人,对于还款部分,法院不会仅仅判决将还款一半返还给另一方,还会考虑房产增值的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因为每个案件情况都是不同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还款数额、还款中本金所占比例等,这些因素在每个案件均不同。如果确定一个固定的公式,必然导致实际分割中对一方不公平的结果。
因此,法律只能确定分割的思路,具体分割的数额要根据案件情况,法官根据双方对房产的贡献量,运用自由裁量合理确定。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购房后,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是以个人财产还贷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就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购房,但是婚后房产证才下来,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直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的工资等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要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应当与配偶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工资等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4、还有种简单的办法,就是婚后与配偶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即可,那样就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5、如果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还贷的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
但若诉讼离婚,女方要求分房产的话,男方需要给补偿:共同还贷的一半及房产相应增值的一半。
婚姻法对此有规定,法院会支持。
因为婚后收入也是法定的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你们对婚后财产另有书面约定,则适用你们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