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客户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第二: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我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第三:经发卡行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行为。
第四:客户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近12个月内曾经出现过逾期6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