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早去世,他们的财产已经分割,爸妈身体不好,我是独生子女,我能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分得遗产吗

2024-11-28 03:11: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分得财产的。我国继承有且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财产份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法定继承是排在最后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那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您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去世,您父母只有您一个子女的情况下,您父母去世且都未留下遗嘱,其所留下的财产由您来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是独生子女,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建议提前保留好独生子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独生子女证等。或者您可以让父母写一个遗嘱,可以立共同遗嘱或分别立遗嘱,约定将财产留给您。否则,之后可能会出现财产无法继承的情况。

回答2:

您好,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继承法意见》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根据以上条例,您的果属于你爷爷奶奶的 可立遗嘱写明只留给你 姑姑没有份 就可以了 可办理公证遗嘱 或律师见证遗嘱

爸爸在爷爷奶奶钱去世,爷爷奶奶今年没的,爷爷奶奶房子去年拆迁换的新房省了70万被姑姑叔叔分了,爷爷奶奶的遗产钱还有估计几十万姑姑不挺,我妈妈问她她什么也不说也不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展开

爷爷奶奶去世后没立遗嘱,在遗产未分配前,我父亲突然去世,我父亲的哥哥(我大伯)尚在,请问我是否有资格代我父亲行使继承我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 另外,我伯伯要求我将房产继承到他的名下,但由于伯伯家私心过重,不想给我们留下任何爷爷奶奶的遗产,如果我不将房本交给他,留在我自己手中,等过几年再
你有资格代你父亲继承你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应协商或诉讼处理继承问题;如果你不将房本交给他,留在自己手中,等过几年再处理,不等于解决了你的代位继承问题

回答3:

1、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就根据继承法去继承;
2、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再亲的人也是得不到继承的;
3、像你所说,如果没有遗嘱,亲戚们有继承权的。

回答4:

不要纠结,如果父母的父母都去世,你是独子女,在没有遗嘱前提下,你父母遗产当然只归你。因为,你父母的子女、父母、配偶是第一继承人。
你说的那个案件的根源在于,如果父母去世的时候其父母还在世,而当时没有分割财产,等于你的父母的父母辈也继承了遗产。然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过世,(他们还有其他子女)等再来分割就麻烦多了

回答5:

你爸的遗产这边没问题,你妈的遗产那边得看你外公外婆和你妈的死亡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