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没还,判决书刚下来几个月。执行科性田的同志就说头年先办终结执行结案,过了年在重新执行。为了配合他们我口头在电话里答应了。可是现在执行科田同志的电话打不通,怎么办。请帮忙。
案件结案方式有很多种: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原告撤回起诉;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等。
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其特征是(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止,就是停止,终结就是执行完毕,完毕就是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