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从2008.1.1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在用人单位没有明确表态不续签的情况下,个人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不续签合同的,你可以依法申领失业金。如果是你主动提出不续签的,不能申领失业金。
3.上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就是“退工单”,上面只会写合同到期终止,不会写哪方不续签的。下个公司看到合同到期终止一般不会怎么问的。不太关心是单位不续签还是个人不续签。所以对于新工作基本没有什么影响。
区别就是,你可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个人主动辞职时没有的,但是单位不续签时可以有的。
对以后工作没有什么影响,你想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