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去世,外婆还在,外婆有继承权?

2024-12-07 2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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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房产证上只有父亲的名字,但该房子的一半产权属于你母亲。
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继承顺序,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你母亲去世后,属于你母亲的那二分之一产权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你父亲、你以及你外婆继承。

回答2:

当然没有了,房产证没有你母亲的名字,那就是你父亲一个人的财产,和你外婆没有任何关系。

回答3:

你好,如果子女都在的话,外婆是没有继承权的,退一步来说,子女不在,外婆也是没有继承权的,她不属于法定第一第二继承权之列

回答4:

继承在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就是顺位继承,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楼主说的情况是配偶不在了,那么就是子女和父母也就是外婆同一顺位,所以外婆有继承的权利,享受分配。

回答5:

房产证虽然是你父亲的名字,但是房子是你父母亲的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她的产权是有伴侣,父母,子女来继承,所以你外婆同样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