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态兄法律认为,婚姻是以夫妻双方经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因此若是以「离婚」为前提所签订之婚前协议书,是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所以这种婚前协议书在法律上无效。简而言之,这种类似「预先订立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所以在案例一的情况,小王在婚前协议书中约定约定离婚后财产分配、赡养费给付等问题,这种约定内容,即使双方都同意且签订了,在法律上也不生效力。
但是在不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情况下,婚前协议书还是可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我国民法就明文规定,对于夫妻之冠姓、住所、家庭生活费用之分担、夫妻财产制、自由处分金、子女姓氏、对子女权穗渣利义务之行使与负担等,都可以在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且具有法律效力。另外针对家务分工的问题,虽然我国民法并未明文规定,但因不违反公序良俗,在法律上仍是有效。此外,若约定外遇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金钱上的赔偿,只要协议内容不涉及「离婚」,这样的约定也可以具有法帆族袭律效力。
可以的。可以就婚敏拆蔽前财产等问题签订婚前协议,只要协议御郑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桥州的,就是有效的。
可以,只要内容合法对双方就有约束力。
可以,但是要双方都能接受,不要影响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