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离职,就走人的。这种对于公司来说,有一定不诚信在里面(如果公司强制不给离职的除外), 下家能否续得上,也要看下家公司是什么时候给买保险。一般只要月份能连续,就是正常的。
可以的,同一地区不用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不同地区需要在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但是,建议你办理离职手续,职业道德嘛。
不可以,必须要有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才可以,不然不能转移社保,不能续交社保。
不会接上。要原单位递交停缴社保的单子给社保局,然后现在的单位去社保局给你续交。交社保用的就业失业证。
上一个单位没有办离职手续,下一个单位社保不能接着投,因为如果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没有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当事人不能通过新的单位办理社保登记。
一般离职手续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