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断

2024-12-22 1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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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预收账款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区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纳税人进行确定:
1.对于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
2.对于非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其收入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2类:
1.销售货物,以发出商品时间为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
2.提供劳务,如果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如果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