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平原则
(1)外在公平。一个企业的薪酬水平政策可以采取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持平、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薪酬水平的确定一方面要与公司人事制度整体配合、结合公司的文化传统,另一方面取决于不同岗位人员的社会供求关系。对于社会需求大于供给的紧缺型人才,公司应制定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薪酬制度,从而留住人才;对于社会供求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的人员,公司可以采取与社会平均水平持平的薪酬政策,节约成本,促进公司财务状况的良性发展。解决外部公平的主要手段是进行薪酬调查,在社会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制定自己公司的薪酬水平。
(2)内在公平。内在公平是指企业内部员工的一种心理感受。企业的薪酬制度制定以后,首先要让企业的内部员工对其表示认可,让他们觉得与企业内部其他员工相比,薪酬是公平的。为了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薪酬管理者必须经常了解员工对公司薪酬体系的意见,采用一种透明、竞争、公平的薪酬体系,这对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进行岗位评价是确保岗位工资公平性的重要方法。岗位评价就是对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相对价值进行系统评价的过程。为确保岗位评价的正确性,有两点要特别注意:第一,岗位评价是确定各个岗位之间相对价值的大小,而不是确定各个岗位的绝对价值;第二,岗位评价是对“岗位”进行的价值判断,而不针对实际从事这些工作的员工。
2.竞争原则
高薪对于优秀的人才具有不可替代的吸引力,因此企业在人才市场上提出较高的薪酬水平,无疑会增加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但是企业的薪酬标准在市场上应处于一个什么位置,要视企业的财力、所需人才的可获得性等具体条件而定。竞争力是一个综合指标,有的企业凭借企业良好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在薪酬方面只需满足公平性的要求也能吸引到一部分优秀人才。
3.激励原则
外在公平与竞争原则是相对的,内在公平则与激励相对应。每个人的能力是有差别的,即使在相同的岗位,因而对企业的贡献也会不一样。如果贡献大者与贡献小者得到的报酬一样,表面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不平等。因此要真正解决内部公平问题,需要确立以价值为导向的薪酬管理制度,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价值衡量员工岗位的价值以确定其基本工资,二是以价值衡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的业绩,这部分是绩效工资。以绩效工资来区分业绩,体现员工的能力和对企业的贡献,让高绩效的员工获得较高的薪酬,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另外,“意外性收获”可以加大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当有了“正常收入以外”收入时,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最高。如何让员工创造这样的“额外”或“意外”收入,在我们前面谈到的激励原则就是所说的绩效工资,就是很好的“正常收入以外”收入。在原工资中加大绩效工资的比例,使考核经常化,从而以经常性的“绩效工资”使员工个人收入产生浮动。当然还有改原来福利型的硬性补贴为现金支付等,都是增加员工“额外”收入的方式。